尊貴會員無限使用任何功能 | 你準備好成為出色的版主了嗎? | 安全提問(回答) 和 永久尊貴會員 事宜 |
時事討論 | 明星新聞討論 | 有趣新聞 | 企業家管理交流 | 金融財經、投資交流 | 房地產討論 | 股票討論 | 基金保險 |
外幣投資 | 租屋資訊 | 環境保護問題探討 | 食物衛生及用品安全 | 軍事討論 |
11873| 0 | [社會][惡房東張淑晶收房租不給住 竟反索賠11萬採訪費][蘋果][2016年08月18日] |
|
點評seasones 房子租給別人、房子的使用權就是承租人的,哪有收人房租又不給人住的?再者採訪也不是採訪他,他收什麼採訪費?某樓是反串膩?
cartman 就算退一萬步,違約的明明是她,依法也可以請求違約賠償(至少一倍起跳),而不是只求拿回押金。
cartman 這個不應該告民事,應該直接告刑事的詐欺罪,因為她很明顯從一開始就沒有履行租約的意圖,只是想要騙押金甚至是違約金。
a710408 話說採訪費應該給誰有問題吧?記者到底是準備採訪誰?房客還是房東?當然她又被抓了的話自然不用多說啦(趕快抓去關一關比較好。
礁溪伊莉 "房子"出租出去, 真正的使用權就是"房客"的, 就算要收"採訪費", 也是房客自己收, 畢竟, 記者是去"採訪房客", 不是"採訪房東"吧~......
璿云 採訪費本來就該給的.記者最近幾年都把採訪費取消.還把人當免錢的畫面來用.根本不合理.連房屋仲介代人去看房間.大樓都象徵性收一點錢當使用者付費
| |
若有安裝色情守門員,可用無界、自由門等軟件瀏覽伊莉。或使用以下網址瀏覽伊莉: http://www.eyny.com:81/index.php | ||